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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国务学院五四评优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3 17:17:32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接校团委通知,现开展我院2015-2016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现将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员

2、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团干部

3、上海交通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宣传,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依照实绩表彰人才,不拘一格选人才,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时代性、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广泛的评选和深入的宣传,使在建设一流大学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奋斗,建功成才。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全体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团员,且原则上要求在20152016学年的各项考试中不允许有不及格、重修科目(双学位课程、选修课除外);

22016年春季新入学博士年级、毕业年级以及团组织关系不在我校的学生团员不纳入评比范围;保留团籍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原则上不作为优秀团员的候选人;

3)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为人正派、诚实守信。

4)在大学期间出现过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者,不得凡申报先进个人的。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2)热爱共青团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锐意进取,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讲求实效,成绩显著,能够带动和影响下属团员青年,得到群众广泛好评;

3、“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

评比标准参见《学生工作管理手册》关于校优秀团支部的规定,着重奖励在团支部建设、组织生活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团支部。本学年度获得过“团支部组织生活改革基金”优秀项目、积极开展主题团日的支部优先考虑。

四、评选名额及方法

校“优秀团员”:根据各年级团员数量,制定分配名额。由各班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依照《学生工作管理手册》相关条例,民主投票推荐。共14个名额,分配如下:

大一年级:4

大二年级:3

大三年级:2

研一年级:2

研二年级:2

博士生:1

校“优秀团干”:由学生工作组综合考虑学生工作情况确定人选。共1人。

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欢迎各团支部积极上报。

以上所有奖项、荣誉称号候选人、候选单位的申报材料报至校团委后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五、评选时间安排

417日前,各年级完成对校“优秀团员”的民主推荐,学工组完成“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各支部递交“五四红旗团支部”申请材料。

418-420日,校“优秀团员”的最终名单公示。

422日前,候选学生及团支部完成相关表格填写,上交团委审核。

 

六、注意事项 

1、各班必须将所有申报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情况进行公示,在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报至学工组。

2、各班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时间和各项要求,扎实有效地落实。

3、申报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请认真组织填写推荐表(见附表一),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4、申报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除组织填写“共青团号”、“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分别见附表二)外,还需报送反映该集体事迹的文字配图片的书面、电子版材料(字数1500字左右),一式一份。

 

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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