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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务学院党委关于开展学生党员2016年度民主评议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7 07:17:06 作者: 浏览次数:

 

 

 

 

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党员政治生活,查摆学生党建问题,提升学生党员素质和党支部凝聚力,现将开展2016年度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党支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对学生党员、党支部进行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检查和评价学生党支部战斗力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厘清党支部在基层建设过程中的问题,保持优良传统、改正不良作风,同时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升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活动原则

 

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党支部工作应坚持“双议双评双公开”原则:

 

第一,双议:学生党员接受群众和党支部评议。

 

第二,双评:党员互评、教师点评。

 

第三,双公开:学生党员和党支部工作公开。

 

三、活动实施步骤

 

1、学生党员民主评议阶段

 

1)个人自评。以支部为单位,学生党员对照党章中的党员标准,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面向全体同学实事求是地总结汇报自己一年来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的各方面表现,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专业学习与科研,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纪律,遵守校纪校规,联系同学,社会服务等方面,按照表现和不足分类汇报,每位党员将以上自评情况填入“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于开会结束后提交学院备案,字数控制在400-1000字以内。会议现场需提炼汇报,时间为2-3分钟。

 

2)支委个人汇报工作。党支部支委个人除做好个人自评以外,还要向支部党员报告个人担任支委期间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情况,并列入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当中。

 

3)党员互评。党员个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接受其他党员、群众评议。

 

4)组织测评。以年级为单位,全体同学根据党员现实表现,在无记名选票上勾选优秀、合格、不合格,统计时分别赋于210分。各支部支委会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反映进行综合计分,提出评议等次的初步意见并提交支部大会决定。

 

5)在组织考评基础上,评选出优秀党员。优秀党员比例为支部党员总数的15%,最终数额按照四舍五入计算。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但不参评优秀党员。2016级新生党员也不参评优秀党员。

 

2、学生党支部民主评议阶段

 

1)学生党支部述责。学院学工组组织答辩,邀请院党委相关领导、学院各系党支部代表出席,各学生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成员做年终述职,总结本年度支部党建工作并提出下年度工作展望,PPT汇报时间不少于5分钟。

 

2)学生党支部与支委考评。根据各学生党支部一年工作表现,学工组推荐评选学院示范学生党支部以及学生党建工作能手。

 

3、表彰阶段

 

对优秀学生党员、学生党建工作能手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示范学生党支部将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鼓励,并颁发集体荣誉证书。

 

四、活动要求

 

1、强化教育引导。要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评议党员及党员干部同学,努力营造和谐互信的评议氛围。学生党员也要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的评议和意见。

 

2、民主公开的原则。应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评议意见。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学生党员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3、各学生党支部要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做好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的收集、会议记录与会后宣传。支部指导教师要参与所负责的支部活动中并做好指导监督。此项工作要求在20161231日前完成。

 

 

附件1: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附件2: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016年民主评议学生党员活动记录表

 

附件32016年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优秀党员”推荐表

 

 

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6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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