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时间:
学生天地
学工组始终秉承“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工作理念,连续多年获得“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学生工作示范集体”等荣誉称号。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天地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0 09:24:48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级、全院研究生:

根据我院研究生工作实际需要,并报请学院党委批准、学院团委同意,现定于201810月下旬召开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院学工组同时批准成立了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本次大会的主题是: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推动国务学院研究生全面发展凝聚青春力量。现就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及地点

议现定于20181024日(周三)14:00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校区新建楼319报告厅举行,预计持续时间为2个小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1 听取和审议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第九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2 听取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汇总报告;

3 选举产生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第十届研究生会主席。

 

三、与会代表产生办法

1 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较高;

2)   品德良好,未受过校、院级行政处分及党、团内处分;

3)   支持研究生会工作,能够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 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分为正式代表和特邀代表,其中正式代表具有选举资格。

3 正式代表:包括班级代表、研会代表和辅导员代表三类,其中班级代表31名、研会代表24名、辅导员代表2名,正式代表共计57名;

班级代表中,按照代表人数不低于所在年级总人数的15%的比例规定,结合各研究生年级实际在校人数情况,16级硕士、17级硕士、18级硕士、17级博士和18级博士各产生5名代表,15级博士以上年级(含15级博士)、16级博士各产生3名代表,其中班长、党支部书记为班级代表的应然人选(占用班级代表名额),剩余名额人选由各研究生年级经民主投票选举产生。

4 代表名单:请各年级班长做好班级代表名单的登记汇总工作,院研究生会组织部做好研会代表和辅导员代表名单的登记汇总工作,并于1012日(周五)下午前将代表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交至大会筹委会邮箱:sipayfh@sina.cn

5 特邀代表:校研究生会主要成员、其他兄弟院系研究生会主席等为特邀代表,对特邀代表的名额不做硬性规定。

 

四、大会提案的征集

1 提案要求:大会面向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全体在校研究生征集提案,提案应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可由2名以上学生(含提案人)联名提出。

2 提案内容:提案可围绕徐汇校区公共服务,我院研究生人才培养、教育管理、奖助评定,研究生学习、科研、实践、就业,以及各级各类研究生组织建设等方面展开,主题、类别、内容不限。

3 参与方式:即日起,发放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见附件2),有意提案的同学请认真、仔细填妥,并在1012日(周五)24:00前交给所在年级班长,班长汇总后交至大会筹委会邮箱:sipayfh@sina.cn

4 后续工作:筹委会提案组将在汇总梳理的基础上,形成《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汇总报告》提交大会,并提请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第十届研究生会对提案作进一步整理分析,向学院领导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反映,请求落实解决。

 

五、研究生会主席的选举

经研究,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第十届研究生会主席由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关于研究生会主席的参选条件、选举办法、报名方式等具体事项,参见我院近期发布的《关于选举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第十届研究生会主席的通知》。

望全院各研究生班级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学院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的开展,共同推动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本通知由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第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上一条:【搬迁公告】关于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闵行校区办公地点迁移至原法学院北楼的通知

下一条:国务学院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

关闭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新建楼 电话:021-62933096

版权所有: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