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院系及老师:
2016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浦东专项课题(第三批)即日起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现通知如下:
一、课题目录
(一)发达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非金融领域行业监管的方法、模式及对浦东的借鉴意义
(二)发达国家的综合执法与浦东分类综合执法体系的比较研究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面向各文科院系及机关
三、申报要求
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三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工作经历,熟悉相关国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权力架构和管理体制,了解相关国家地方政府的
管理职能和运作方式。
四、投标程序
1、申报期限:即日起至11月14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获得:申请人可登陆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上查阅和下载《2016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浦东专项课题(第三批)指南》、《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项目课题申请书(2014版)》(以下简称《申请书》,内含《课题研究大纲》)等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有关课题指南和填表说明,《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各一式四份)须打印填表;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研究大纲》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
4、申报材料提交:学院科研秘书审核材料无误后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B519,同时通过E-mail报送电子版文件至heyifeng0712@sjtu.edu.cn。
五、评标程序
1、标书评审:2016年11月30日前,由招标单位对《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课题组。
2、评审结果发布:招标单位将于2016年12月10日前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公布评审结果。
六、经费资助
课题经费预算为15万元/项。
七、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何屹峰,咨询电话:34205152
申报系统平台联系人:黄璐娴咨询电话:28282262
电子邮箱:huanglx@pudong.gov.cn
特此通知。
文科建设处
2016年10月26日
2016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浦东专项课题(第三批)指南
一、发达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非金融领域行业监管的方法、模式及对浦东的借鉴意义
(一)研究背景
市场监管是地方政府四大职能之一,浦东已经形成了从事前审批到事中事后监管比较完整的市场监管体系的顶层设计,下一步的重点是将创新的监管理念、监管方式落实到一个一个具体的行业、市场、领域中去,拿出细化、可操作的监管办法,用一个个切实管用的行业监管、专业监管拼出浦东作为完整一级地方政府的市场监管体系。为实现这一目标,有必要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监管的经验。考虑到我国为单一制国家,而金融领域的行业监管职能基本属于中央政府,因此本课题拟研究英、法等发达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对非金融领域行业监管的方法和模式,为浦东提供借鉴。
(二)研究要点
1.研究发达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行业监管上的职权划分;
2.选择若干有代表性的行业,梳理分析英法等国的地方政府实施行业监管的具体途径、机制、方法、手段、措施及支撑保障的法律法规;
3.总结发达单一制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监管的经验规律,提出浦东加强相关领域行业监管的方向、路径和若干具体举措。
(三)课题进度
2017年2月28日前,进行课题中期审查;4月30日前,形成课题报告,同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完善后形成课题终期成果。
二、发达国家的综合执法与浦东分类综合执法体系的比较研究。
(一)研究背景
分类综合执法改革是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政府职能转变改革的重要组成,浦东担负着先行先试的重任。做好这项改革,关键是要分好类,把握好综合与专业的关系。本课题拟对发达国家的综合执法与浦东目前的分类综合执法体系进行比较研究,探寻综合执法的内在规律,为浦东持续深化分类综合执法改革提供借鉴。
(二)研究要点
1.美、英、法、德等国的行政执法体制概览,执法权、执法部门分分合合的历史沿革,目前各国实施综合执法的主要领域;
2.选择若干典型城市,研究若干主要领域综合执法的机构设置、职权边界、执法流程、法律保障,研究综合执法与日常管理间的配合衔接,分析比较与浦东
目前的分类综合执法体系的异同优劣;
3.研究分类综合执法的内在规律,提出浦东深化分类综合执法改革的政策建议。
(三)课题进度
2017年2月28日前,进行课题中期审查;4月30日前,形成课题报告,同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完善后形成课题终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