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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政策
上海交通大学新进教职工(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户口及落户材料说明(办理前请详细阅读)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8日 14:22 作者: 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一、申请户口

1. 全部材料建议填写电子版后打印。

2. 户口申请材料清单及相关政策请查询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网站或咨询毕业学校就业部门(http://www.scsa.org.cn)。

3. 单位相关信息(被我校以事业编制录用的):

用人单位名称:上海交通大学

性质:事业

电话:54740000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邮编:200240

单位机构码:42500615-X

信息登记号1200002(其中前两位随年份变化)。

档案接收

单位名称:上海交通大学 邮编200240

详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处档案室。

4. 单位相关信息(被我校以派遣方式录用的):

用人单位名称:上海闵行区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性质:企业

电话:64144200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水清路332号

邮编:201100

单位机构码:63078222-X

信息登记号1221212(其中前两位随年份变化)。

档案接收:

单位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邮编201100

详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水清路332号

二、落户手续办理说明

落户材料:

1. 《××年度迁沪落户确认单》

2. 《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

3. 《户口迁移证》

4. 《报到证》

5. 《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白色联)

6. 《集体户口申请报告》(本人填写,见范本)

7. 《集体户口存档名册、集体户口申报登记》(本人填写,见范本)

8. 事业编制人员落户我校集体户口的,需凭人事服务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至学校保卫处开具《集体户口同意落户证明》。

注:事业编制新进人员集体户口落户地址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集体户口,属华坪路派出所(新闵路588号)管辖;部分办学主体在徐汇校区的单位,可以选择落户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集体户口。

落户材料齐备后至落户地管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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