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须知系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编写,仅用于为本校职工办理手续提供方便。如有与相关政策不符之处,以上海市人保局等部门的官方文件及实际办理要求为准。根据工作需要,我们会不断完善内容,也请使用者多提意见和建议。
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 须为我校自国内其他单位调入且以事业编制方式录用,与我校签订三年以上工作合同,调动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
2 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1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2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2.3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2.4 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2.5 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6 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7 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技能类职业、工种范围另行发布。
2.8 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2.9 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二、家属及子女随调问题
1 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 未成年子女的范围包括:
2.1 年龄不满16周岁的子女。
2.2 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且在全日制高中就读的。
3 如有父母离异情况,引进人员须拥有对随调子女的监护权。
三、户口申报办理流程
1 引进人员准备申报材料
1.1 引进人员根据《国内人才引进申报户口材料清单》准备材料。
1.2 材料包括书面材料及网上填写内容。引进人员请与人事服务中心约时间到现场录入网上申报内容。
2 人事服务中心初审及报送。
2.1 人事服务中心初审并补充由学校提供的相关材料。
2.2 人事服务中心网上报送信息至人保局受理处。
2.3 在人事服务中心备齐相关材料后,需将书面材料报送人保局,此前,中心将与本人约定时间,将全部原件带至人保局受理处验证。
2.4 如初审不通过,人事服务中心将通知本人对材料进行相应的补充调整。
2.5 人保局受理处初审通过后,将在40个工作日内答复批复结果。
3 人保局审批同意后,下发批复及《调令》,《迁沪落户确认单》,《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4 人事服务中心收到批复后,告知本人领取并办理进一步的户口迁移等手续,详见《户口迁移、落户、调档等手续办理须知》(附件)。
落户手续办理完毕后,请与人事服务中心联系,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更多内容及更新情况见21世纪人才网-网上办事-人才引进审批:http://www.21cnhr.gov.cn/xinxi/file.jsp?f_ID=5473
国内人才引进申报联系人:张养波 34207126,zhangyangbo@sjtu.edu.cn,报到手续联系人:陈姝 34207101,shuchen@sjtu.edu.cn
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中心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