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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上海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归档工作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3-03-27 19:53:13 作者: 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上海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教务处3号)已于2007年1月5日下发。现对其中档案文件管理部分的工作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归档材料

1.学生成绩单

课程考核归档材料中应有《上 海 交 通 大 学 教 师 登 记 学 生 成 绩 单》一份,任课教师可以手填也可以网上打印,但必须亲笔签名确认。如成绩单上有涂改,须在涂改处签名确认;对没有成绩的学生,须在备注栏里说明其无成绩的原因,例如:作弊、缺考、缓考、免修等。对于未按正常考核方案考核的学生,也须在备注栏里注明。

2.评分标准

归档材料中须含有评分标准一份。评分标准应详细说明课程考核总成绩的各个组成部分及各部分成绩给定的依据,并由评分标准制定者签名确认。如有未按正常考核方案考核学生的情况,则还须将经审批过的“特殊情况考核方案”归档。

3.成绩统计与试卷分析表

归档材料中须含有试卷分析一份。任课教师应根据成绩输入系统提示进行总成绩统计和考试试卷分析,填写相应的表格,并打印签名确认。

4.课程考核的原始材料

1) 试卷、考场情况登记表、考试名单

如果课程考核含有考试环节,则归档材料中必须有空白试卷1份(A、B卷或备用卷须各有自己的空白试卷)、上海交通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考试名单(有考试学生签名)和经批阅过的学生考试试卷,其中学生试卷须整理妥当并全部装入试卷袋。

2) 大作业、课程设计、实验报告

如果课程考核是以大作业、课程设计、实验报告等方式进行的,教师须将详细的评分标准归档。对学生提交的原始材料,可视保管的方便程度酌情处理(全部归档、部分保留、全不保留等)。

5.课程考试命题审批表

如果课程考核含有考试环节,则归档材料中还应有按规定审批的“课程考试命题审批表”一份。

二、归档要求

1.应使用学校统一制作的试卷袋“上海交通大学试卷袋” 进行归档。归档袋上须注明学年学期;在类别处选择考试或其他(大作业、毕业设计、实验报告等);写明开课院系、课程名称等,课程名称必须与教学信息网上公布的实际开课名称一致,如有A类或者B类等必须加以注明。

2.可以沿用原来考试过程中使用的试卷袋进行归档,但须保证试卷袋袋面干净整洁,填涂正确,袋体完好。

3.原则上应按照课程教学班进行归档。如果一个教学班学生人数较多需使用多个归档袋,则须用绳子捆好,并将学生成绩单、成绩统计及试卷分析表、评分标准(或参考答案)、上海交通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考试名单(有考试学生签名)等装在最上面的归档袋中。如果同一个教师的多个教学班在同一考场或多个考场,学生的试卷不易分开,允许将其归在一起,并用绳子捆好。同时须将所有学生的成绩单、考卷的评分标准(或参考答案)、上海交通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考试名单(有考试学生签名)、与成绩单份数相符的成绩统计及试卷分析表等装在最上面的袋中,此时必须注意在归档袋上注明所涉及的所有教学班的课号。

4. 如果学生走错考场,任课教师应将其试卷找回,归在所在教学班的档案中,并在档案袋的备注栏中注明。同时也须在原试卷袋上注明考生试卷的去处,并注明其任课教师姓名和教学班。试卷被其任课教师领走时需在注明处签名确认。无论何种情况下都必须保证成绩单上学生的成绩有据可查。

三、归档时间

1.院(系)教务办签发“课程考试试卷印刷审批单”后,须及时将“课程考试命题审批表”归档。

2.课程负责人应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试题和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提交院(系)教务办供学生查询并归档。

3.课程任课教师应认真整理课程考核的所有相关归档材料,使用指定归档文件袋,在考试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归档材料送至院(系)教务办公室归档。

4.院(系)教务办应对所有归档材料签收并按课程归档保存,保存期应不少于四年。

 

上述要求适用于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及以后开设的课程。不符合要求者应限期整改。“上海交通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和“考试名单(有考试学生签名)”的归档要求从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施行。

 

 

                                                                                             教务处

                                                                                            2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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