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考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必须在开考前15分钟到场。安排考生按指定座位就坐,指导考生清理考场,要求考生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将相关教材、参考资料和自带稿纸等放在指定位置。
三、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监考人员在分发试卷前必须向考生宣读《上海交通大学考生须知》(请注意不得占用考试时间)。
四、发放试卷时,应将A、B卷交叉发放。发放试卷完毕后,应在《上海交通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中记录实到人数和缺席人数。
五、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学生证件及照片,并指导考生在考试名单上签名,检查考生是否将自己的姓名、学号填写在答题纸的规定位置处。
六、监考人员应切实负起监督考场纪律的责任。在考试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闲谈;应将手机关机或设置为振动模式;不得抄题、做题;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除试卷字迹模糊或考卷分发有误等情况外,对考生关于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七、当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因特殊情况申请暂离考场(如去洗手间)时,必须由一名监考人员陪同,并由监考人员将学生信息、离开/返回考场时间等记录入《上海交通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的“考试过程记录”表中。
八、未经教务处同意,监考人员不得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九、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海交通大学考试纪律规定》。如发现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应向其提出警告;对证据确凿的作弊行为者,应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照《学生考试作弊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十、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在试卷清点无误后在试卷袋上签名,并检查《上海交通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是否填写完备。
上海交通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
本表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制定,具有法律效力。请监考人员遵照《上海交通大学考试纪律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考试结束以后必须填写本表,并连同考生签名单随试卷交给任课教师。本表兼做《学生违反考场纪律登记表》。
考试科目:_____________________ 考试时间:____________ 考试地点:______
一、考场情况说明:(请在□中打√)
1、 主(监)考人员是否准时发放试卷 □
2、 是否按照考生名单核对学生证件 □
3、 缺考学生人数: _ _人
4、 实考学生人数: __ 人
5、 实际收取试卷份数: __ 份
二、考试过程记录:
三、作弊情况记录
以上信息经确认属实,并将承担相应责任。
监考人员(签名):
主考人员(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