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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观察】王伟男:为尊严而战:在台湾“大陆新娘”的反歧视抗争
发布时间:2016-06-20 17:04:11 作者: 浏览次数:

最近一段时间,台湾岛内陆配群体多次走上街头,向台当局的歧视性政策说不,她们高喊口号:“反歧视,要平等;身分证,六改四”。

但对于多数大陆朋友来说,什么叫“陆配”、她们受到了什么歧视、为什么受歧视,什么叫“6改4”,都是“新”的问题。

 

“陆配”,是台湾“大陆籍配偶”的简称,是指1987年台当局开放岛内民众赴大陆探亲后,与台湾居民结婚的大陆居民。由于95%的陆配是女性,所以台湾媒体也将这一群体称为“大陆新娘”。

根据台当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4月底,台湾地区共有51万多件“涉外”婚姻,其中两岸婚姻有33万多例。在这33万多位陆配中,已取得台湾地区身份证、因而拥有投票权者约为11.7万人;长期在台居住、但未取得身份证者为10.5万人。也就是说,有超过22万位陆配长期在台居住。剩下10多万人虽与台湾居民结婚,但仍以大陆为长期居住地。

两岸媒体在报道与陆配相关的议题时,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词就是“歧视”。这种歧视基本可分为两类:政策性歧视和社会性歧视。

政策性歧视主要体现在陆配身份证取得、就业、社会福利、财产继承、公共参与等方面的限制。这些政策性歧视严重影响陆配在台的正常生活。

社会性歧视是指台湾民间内在的社会心理、外在的舆论氛围对陆配的歧视,体现在岛内媒体在涉及陆配议题时的负面基调,也表现在民间舆论、坊间传言在谈及陆配相关议题时的负面措辞或观感。

 

在陆配议题出现的早期,台湾当局的陆配政策尚处于摸索阶段。这个时期的陆配大多为40到50岁左右、在大陆有过婚史的中年女性。她们的台籍配偶多数为当年随国民党赴台、因各种原因从未结婚、到两岸开放时已年近花甲的退役老兵,即台湾社会所称的“荣民”。

这个时期的台当局,主要由于没有现成的法律法规可循,对陆配赴台没有太多限制。陆配赴台后到取得台湾身份证的时间也相对较短,且在取得台湾身份的同时,也没有被台当局强制要求放弃大陆户籍。

当时,整个台湾社会对陆配群体更多的是同情、怜惜等正面情绪,而非歧视。

1992年9月,台当局发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简称“两岸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使处理陆配问题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初步建立。

此后,从李登辉到陈水扁,台当局几乎每年都会对“两岸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或大或小的修订,先后推出保证人、面谈、配额等制度,以及在工作、医保、继承、政治参与等方面施加各种限制,总的趋势就是对陆配的政策性歧视逐步增多增强。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至少有两点不可忽视:

其一,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随着两岸经贸交流和人员往来逐渐增多,两岸通婚数量急剧上升。虽然合法婚姻仍是主流,但以婚姻为幌子遂行不法或不当行为者也越来越多。

加上岛内复杂的政治生态和部分媒体大加渲染,这些不法或不当行为容易成为媒体的报道重点,从而给人一种印象,好像多数来台生活的陆配都怀着婚姻以外的不良企图。这种趋向负面的社会舆论氛围,持续转化为台当局制定歧视性政策的民意压力。

其二,在李登辉和陈水扁当政时期,主要由于他们的分裂主义行径,两岸关系在大部分时间里都处于对抗和动荡状态。台当局在无力阻止两岸经贸交流和民间往来日益频密的情况下,担心这个过程中的政治和安全风险,主要是臆测陆配群体中混有所谓“情报人员”,也担心陆配群体壮大后会改变岛内的政治生态。

正是这些猜疑导致他们在当政期间频频修订相关政策,对陆配群体施加的限制趋多趋严。这种政策氛围又强化了整个社会对陆配群体的不信任。

 

因此,自台当局推出第一项歧视性政策起,陆配群体就发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抗争运动。国民党于2008年重新上台后,先后废除或修正了一系列歧视性的陆配政策,主要包括:

把陆配取得身份证的年限从八年改为六年;陆配入台后即可获得工作权,无需像先前那样要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才能工作;陆配入台即可参加医保,无需像先前那样要在取得长期居留权后才能参加;取消陆配最多只可继承其台籍配偶遗产200万新台币的上限,已取得长期居留权者还可继承不动产,而此前只有取得台湾身份证后才能继承不动产。

此外,还废除了保证人制度,陆配申请台湾身份证时无须再提交财力证明,放宽陆配的大陆直系亲属来台探视的规定等。

虽然陆配处境有了大幅改善,但仍没有改善到位。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关于取得身份证的年限。包括东南亚在内的外籍配偶取得台湾身份证只需四年,而陆配在陈水扁时代是八年,经过马英九时有所改善但仍需六年。

从常识来说,两岸同文同种、语言相通、习俗相近,陆配在台适应时间比外配要短,取得身份证所需时间理应也比外配短些,现实情况却是比外配还多两年。

事实上,近年来由于两岸经济差距缩小,台湾身份证对陆配的吸引力已远不如前。但与此同时,陆配群体的权利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她们更在意的是歧视政策对陆配人格尊严的伤害。

早在2012年时,台当局酝酿的改善措施已把陆配取得身份证的年限进一步减至四年,但由于民进党在立法机构内强力阻挠,相关法案迄今无法通过。

最近几天立法机构再议此事,陆配群体担心民进党再次阻挠,遂自发组织起来,分别于6月13日和15日两次在立法机构门前集会,要求通过相关法案。但由于民进党“恐中”、“反中”的情结挥之不去,此次修法能否通过,尚在未定之天。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图片由作者提供,本文编辑:洪俊杰 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来源:上海观察·政情·港澳台 2016.06.18

原文:为尊严而战:在台湾“大陆新娘”的反歧视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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