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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5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合作交流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3 16:26:06 作者: 浏览次数:

2015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合作交流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各有关院系及个人  

2015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合作交流专项课题面向社会发布并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目录  

1、“十三五”时期,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提升上海服务全国能力思路、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研究;  

2、上海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突破方向及重点专项合作研究;  

3、上海服务国家战略构建长江沿岸园区和产业合作平台研究;  

4、推进长三角城市文化创意合作研究;  

5、上海市赴对口支援地区短期专业人才选派机制研究;  

6、上海市卫生系统服务对口支援综合平台建设研究。  

二、招标范围  

次招标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或个人。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上海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重点工作、发展方向和瓶颈问题,认真组织课题研究工作。  

2、课题申请单位应具有与课题研究相适应的研究力量以及保障课题按照计划顺利开展的相关条件,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部门领导职务,具备承担课题研究所需的学术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并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  

3、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研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的、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四、投标程序  

1、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5日。  

2、申请材料:申请人可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网站(http://hzjl.sh.gov.cn)查阅课题指南,下载《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资助重要课题研究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内含“课题研究大纲”)等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人填表前应仔细阅读有关课题指南和填表说明,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其中《课题研究大纲》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纸质版一式同时通过E-mail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wkjs@sjtu.edu.cn  

五、评标程序  

1、标书评审:2015年3月,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和《课题研究大纲》进行评审,确定最终中标课题组。  

2、评审结果发布:招标单位将于2015年4月上旬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www.fzzx.sh.gov.cn)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网站(http://hzjl.sh.gov.cn)公布中标结果。  

六、课题进度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自接到《课题立项通知书》后与招标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并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2、研究中期,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交中期研究成果,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3、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向招标单位提交研究报告,由招标单位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验收合格的课题,须向招标单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及成果摘要。  

4、研究期间,招标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或个人作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七、经费资助  

 每项课题资助人民币10-15万元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津芳  

 联系电话:34208264  

地址:闵行校区法学楼南楼403室    

                                                     文科建设处  

                                                    2015-02-27  

附件:  

2015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合作交流专项课题指南  

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资助重要课题研究申请书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下一条: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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