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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研究生院关于提前毕业、延期毕业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3-03-28 13:14:50 作者: 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研究生不能在规定的一般学习年限内毕业的,必须提前三个月办理延期手续。

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达到相应学位水平者,可以申请提前半年或一年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操作流程:

1.到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院常用表格和文件下载”网页“学籍管理相关表格”栏目下载相关表格(http://www.gs.sjtu.edu.cn/publicAffair/paShow.ahtml?id=24),填写完,并交导师签字。

2.定向、委培研究生申请延期、提前毕业等事项,必须征得原单位同意,由该单位人事部门书面通知学校,方可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3.送学院教务办审批。

4.由学院教务办送研究生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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