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勃,生于1969年,上海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教授。
主要从事基层政治与地方治理、西方政府管理改革、公共政策分析、新媒体与网络政治方向研究。著有《路径依赖与治理选择:当代中国城市社区变革》等学术专著,并在《政治学研究》、《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学报》、《浙江社会科学》、“China Perspective”等权威刊物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数十篇。
中共中央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对指导和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为何说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与“四个全面”整体战略有何联系?其中体现了怎样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理念?在这一进程中,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人民政协又当发挥怎样的作用?记者就此专访上海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彭勃教授。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念,蕴含着相对性、渐进性和体验性思维
■理性政治文化的培育,离不开协商机制,人们在规定的程序和场景中,学会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也学会更清楚地认知自己的利益,学会更合理地表达自己的利益立场。通过健康的辩论和良性互动形成的共识,往往更为理性、更可持续
记者: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其本质是一种怎样的理念和思维方式?
彭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设计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其理念和思维方式,在理论上可以从几个角度来考虑:
第一,相对性思维。传统政治思维认为,人们的政治观点来源于利益考量,而恒定的利益分歧则始终导致政治对立。但是人类历史上丰富而多变的政治实践,无疑远胜于这种完全黑白对立的政治思维。协商民主方式的运用,就是要解决政治生活的这种复杂性。首先,人们的观点冲突未必都出于利益考虑而不可化解。思想、理念、场景,甚至情绪,都会影响人们的政治判断。理性政治文化的培育,离不开协商机制,人们在规定的程序和场景中,学会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也学会更清楚地认知自己的利益,学会更合理地表达自己的利益立场。通过健康的辩论和良性互动形成的共识,往往更为理性、更可持续。理不辩不明,气不发不顺。协商民主理念正是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让人们说说理,找个“说法”。其次,在实际生活中,人们的利益立场不是你多我就少的“零和博弈”,更不是恒定不变的铁板一块,利益追求也是相对的。协商民主的理念和方式就是帮助人们寻求利益的共同点,寻求利益的“最大公约数”,以达成相对共赢的局面。
第二,渐进性思维。在实践中科学的决策并不是“一锤子买卖”。决策贯穿于整个政策过程。所以公共政策不能寄希望一次“完美的决策”了事,而需要有渐进的思维。协商民主就是要把不断互动完善和调整的机制,融入到政策从构建雏形到实施后不断完善的全流程当中。在协商实践中,不同政策主体的互动和调整,使公共决策获得渐进与权变的特征,不断校正政策,以期获得最完满的政策效果。
第三,体验性思维。现代社会中,随着人们的信息渠道、表达方式和认知水平的改善,越来越强调群体中每个个体的实际感受。个体的体验和感受成为人们进行判断和决策的重要依据。人类的政治生活模式不仅可以归纳为利益型政治和权利型政治,当下越来越成为“体验型政治”。人们已经不能满足于“被关心”、“被代表”、“被服务”,而是更渴望直接参与到政策的制定以及实施后的修订完善这一过程中来。而协商民主的工作方式正可以将政策受众纳入政策过程,直接感受到公共决策中的冲突、两难和流变性。此时公众的政治活动参与,不仅是一种手段,而且也是目的本身即通过协商民主所实现的“体验型政治”,即使不能使政策更加科学合理,也可以使政策本身获得更多的认知、支持和理解。
只要协商民主实践的方向正确,设计合理,就可以逐步形成协商民主的思维习惯,达成思维和实践的相互促进
■中华民族有着追求“和而不同”至“天下大同”的哲学理念,协商民主形式也是这种理念的体现。一个崇尚道德教化、讲求温和中庸的民族,应该比其他民族更加适合协商民主
记者:为什么说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中国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践与西方“协商民主”思想有哪些差异?
彭勃:“社会主义”和“协商民主”这两个政治术语都不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首创的,新中国也不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说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的表述可以认识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源自中共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展开来看,协商民主在我国具有方法、思想理论和制度三种形态,这三种形态在我国的出现和建立都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经历了从新民主主义协商民主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历程。通过党的历次重要会议,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以党的报告和决议的权威形式确立下来,从政治上和理论上明确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相辅相成、相互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特色”之所在,这是古今中外此前从没有过的,因此可以说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并且,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仍在不断发展。中国共产党不断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和规律,作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国人民在长期以来的协商民主建设过程中的实践也为其产生和发展不断贡献智慧、促其完善。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提出,绝不是拷贝西方“协商民主”实践。它之所以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表明我国协商民主实践创新的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协商民主的地位问题。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关键内容和必经途径。协商民主不仅仅是一种决策方法和技术,而且代表着一种政治文化和政治思维,是推进当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由之路。
第二,协商民主创新的主动性问题。当前提出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是照搬西方“协商民主”经验,也不是简单复活我国传统政治中的“协商”风格,而是根据当前的政治环境,满足当前的政治需求,通过协商民主的实践,实现加强执政党领导、提高人民当家作主能力、提升科学决策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建设的全方位系统工程。
第三,协商民主创新的开放性问题。当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念和地位已经得到充分的阐释,为其发展奠定了基础,展现了光明的前景。但是协商民主的实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仅需要博采众长,而且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回应政治生活的实际需求。东西方协商民主的差异,不是通过人为地划定一个边界就能够界定清楚的。无论是执政党还是参与到这一进程中的人民群众,都应当在实践中破除各种迷信和思维上的懒惰性,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创新和推进协商民主实践,这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生命力所在。
记者:古往今来,协商民主思维在我国确实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协商”思想在传统文化中有哪些体现?
彭勃:从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来看,“协商”思想也不乏一见,最早在《尚书》等典籍中就有重大问题的决策都经酋长们协商决定的记载,这里实行的就是原始社会的协商民主而非选举(票决)民主。我也注意到有学者专门撰文指出过,“选”这个字眼在中国有选举与推选之别,推选的方式也是一种协商。中华民族有着追求“和而不同”至“天下大同”的哲学理念,协商民主形式也是这种理念的体现。所以可以说,协商民主思维有着深厚的文化根源。
记者:我们也能感受到,中国人的思维模式中又有许多与协商民主思维相悖的因素存在,比如“协商不利于决策效率”、“协商只是形式,最终都要听一把手的”等想法,同样言之凿凿。对于符合时代特点的协商民主思维的形成,您有什么建议?
彭勃:首先,我并不认为中国人的民族心理和思维方式与协商民主思维相悖。一个崇尚道德教化、讲求温和中庸的民族,应该比其他民族更加适合协商民主。当然,目前的确存在一些不利于协商民主发展的“先入之见”。这些看法应当说是协商机制缺失这一现状在人们意识中的映射,也是对协商民主缺乏了解所导致的偏见和误会,更是缺乏对协商民主有切肤之感的主观判断。
我想,只要协商民主实践的方向正确,设计合理,就可以逐步形成协商民主的思维习惯,达成思维和实践的相互促进。首先,“协商就要真协商”,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真正引入协商民主机制,而不是走形式、装门面。避免假、大、空的“协商”再次误导人们对协商民主的看法。其次,应当在协商民主实践中,让人们直接感受这种新的决策机制,客观、准确、完整地认识协商民主;再次,应当以更大力度来挖掘我国传统文化中“协商”元素。例如中庸之道、“和”文化、天人合一、民本思想等等。当然,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所秉持的“群众路线”等政治理念和决策风格,更应当是培育协商思维和协商文化的重要资源,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所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
记者:有一种观点认为,对于中国的民主而言,选举并不重要,协商才是最重要的,选举民主是西方的,协商民主才是中国的民主,这种说法是否正确?
彭勃:民主政治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通过更广泛的参与形成合理的公共决策,达成更加巩固的共识。传统民主的决策机制,重点集中在投票环节。而协商民主的应运而生,体现了对传统民主机制的革新和丰富,也是中国共产党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有着深远的意义。
在当前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中,选举和协商应当说都是重要的民主机制。说选举民主只属于西方,这个说法很不准确。选举民主在中国的政治实践中地位十分重要,在人大制度中,在基层群众自治活动中,选举是基本的决策方式,也是有各种法律明文规范的。
在政治实践中,选举离不开协商,在复杂的国家治理过程中,在面临复杂性和多变性的政策过程中,希望通过“一选了之”解决问题,肯定是不现实的。从政治规律上讲,没有协商实质的选举必定只是一种形式,没有选举作为保障的协商,也不可能真正发挥协商应有的功能。
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我们当前提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加强这方面的建设,正是顺应了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协商民主建设的目的是将更多民主的理念和精神注入民主政治实践中,协商和选举应当是民主政治建设相互支持的两个部分。协商民主的建设,将使选举民主变得更具实质性价值;而选举过程也将是体现协商结果的重要途径。
《意见》中将七种协商渠道的发展策略以重点加强、积极开展和逐步探索三种层次划分,既有着重发展的基础性部分,又有增加总量的突破性部分,也有稳妥推进的开创性部分
■“协商就要真协商”,这既是对协商民主实践的整体要求,也是对协商个体的具体要求。如果说政策主体的各方都有协商民主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政协委员作为特殊的专门协商个体,其重要性则更加明显
记者: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要求继续重点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为何将这七种协商形式以工作重心和力度的角度进行不同层次的划分?这其中有怎样的考虑?
彭勃:我想中共中央《意见》中对这些层次的划分,可能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不同领域中协商民主建设的工作基础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要求采取相应的发展策略。有的领域是理念和制度框架已经具备,需要切实让协商运作起来;有的领域已经在进行协商实践,但是缺乏体系化和制度化;有的领域亟待协商体系的顶层设计,急需推进和规范协商实践。
其次,不同领域的协商的内容和性质不同,要求采取不同的协商形式。《意见》中列出了其中协商渠道: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这些协商形式在内容和性质上存在差异,因而协商的方式和方法也应当不同。
再次,不同领域内协商民主建设所面临的形势不一样,迫切程度不同,所履行的功能应当也有差别。将协商民主分为几个层次,体现了协商民主建设的整体性,不同领域的协商民主实践构成一个整体;也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系统性,不同部分之间相互支持,相互补充;体现了协商民主的稳妥性,重点加强、积极开展和逐步探索三种不同策略,既有重点发展的基础性部分,又有增加总量的突破性部分,也有稳妥推进的开创性部分。
记者: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培育协商民主的社会氛围,在您看来人民政协在这一进程中应当如何把握自身的定位,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彭勃: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其地位和作用无论是历史上还是当前都十分重要,而且会越来越凸显其作用。我认为,在培育协商民主氛围的过程中,人民政协的作用和功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政协协商应当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和内容,围绕核心领域展开协商实践。政协协商内容的特征是国家和地方治理中的重要问题、共性问题等,在这些重大问题上人民政协应当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第二,完善和健全工作机制。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在制度框架、工作理念等方面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下一步发展重点应当是协商机制和形式的丰富和完善。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质量、采取协商新形式、改进协商机制,切实履行协商职能。
第三,加强人民政协与政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衔接。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实践,应当有效嵌入公共治理的流程,在政策过程中切实体现人民政协的协商功能。
记者:“协商就要真协商”,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对于每一名政协委员而言,自己今后的履职建设应在哪些方面重点着力,使履职不流于形式不浮于表面?
彭勃:协商当然要真协商!这既是对协商民主实践的整体要求,也是对协商个体的具体要求。如果说政策主体的各方都有协商民主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政协委员作为特殊的专门协商个体,其重要性则更加明显。
对于如何进行履职,每一位政协委员会有自己的见解。从人民政协加强履职建设的角度,为政协委员有效履职提供条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加强政协委员的界别代表性。社会日益多元分化,一些新的社会界别,例如,信息产业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等新兴行业与界别中,其政协委员的代表性有待加强。
第二,探索完善政协委员的工作制度,开放信息通道,保证政协委员参与协商民主的精力和能力。
第三,根据政协委员的不同工作领域和能力倾向,相应安排合适的协商工作内容。
第四,可以探索改进公共决策流程,科学设置协商点,为有效协商预留时间和空间等。
协商民主建设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辅相成,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发挥着关键作用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协商民主的思维追求公平、参与、协调和包容,法治思维则强调通过固定化、程序化的机制,以保障实现这些原则。协商民主是依法治国能够落到实处、有效运行的基础,依法治国也为协商民主提供制度和程序保障
记者:协商民主的思维与多种协商方式,与党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所强调的法治思维和各项举措有着怎样的内在联系?
彭勃: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协商民主的思维追求公平、参与、协调和包容,法治思维则强调通过固定化、程序化的机制,以保障实现这些原则。协商民主是依法治国能够落到实处、有效运行的基础,依法治国也为协商民主提供制度和程序保障。
首先,依法治国为协商民主的实践提供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协商民主的实践应当持续推进,避免受外部环境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影响,使其成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部分。其次,依法治国为协商民主实践提供了机制和程序保障。依法治国能够规范协商环节和协商要件,保证协商过程的“常态化”,降低协商实践的随意性,提升规范性水平。再次,依法治国也对协商民主的实践提出具体要求。例如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的沟通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等,这些都是依法治国方略下对司法民主提出的具体要求,其落实和运作都需要协商民主机制的保障。因此可见两者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记者:协商民主思维和工作方式对于和解当前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凝聚全社会对深化改革形成共识能发挥出怎样的作用?
彭勃:协商民主思维和工作方式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应当在化解社会矛盾和凝聚改革共识中发挥关键作用。这可以大致从以下几个层次来理解:
首先,协商民主助推科学决策和可持续治理。公平、合理的公共决策,需要通过协商机制充分吸纳各方意见;需要通过协商机制,不断校正政策内容和实施机制;需要在多样化的利益需求中,寻求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总之,协商民主是优化决策的必经之路。
其次,协商民主营造宽松的治理氛围。任何国家的公共治理都有一时无法解决的困难,都有鱼和熊掌无法兼得的困境。能否赢得改革时机,突破瓶颈实现发展,良好的治理氛围非常重要。要让政策受众更加理解决策者所面临的困境,让决策者对政策受众的处境感同身受,不能光喊几句口号,讲几点原则,而是要通过切切实实的协商民主实践,在鸿沟之上架设协商的桥梁,让各方在协商民主的实践中相互理解和换位思考,在实践中逐步凝聚共识。
再次,协商民主培育理性文化。理性的政治文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思维基础。只有在协商民主的实践中,才能使各方主体在利益平衡和博弈中积淀妥协互利的精神;只有在协商民主的实践中,才能使公共机构放下“官本位”的架子,缩短“最后一公里”的距离,营造平等、参与的新行政文化;只有在协商民主的实践中,才能将“矛盾还给社会”,使人们真切感受到矛盾与冲突,摒弃非此即彼的极端思维,逐步培养理性包容、中正平和的公民文化。
记者:协商民主建设对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以及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能起到怎样的作用?
彭勃:简单地说,协商民主建设是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创新的基础性工程。
首先,协商民主所秉持的平等、参与、平衡、共赢的理念,体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前景。
其次,协商民主的策略、方法、技术,为治理创新提供发展的平台和基础。
之后,协商民主的开展,能够有效提升国家治理主体和协作协调能力,尤其是培育社会主体的参与能力,都为治理创新奠定基础。
原文:有事好商量 做事多商量 联合时报“全国两会”系列访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