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全国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和信息公开等方面作了规定,其中对网络募捐也作了相应规定。当前,互联网为慈善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上的便利,公众参与网络募捐的渠道越来越多,“互联网+慈善”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机构和公众所认可。
我国网络募捐的发展现状
在慈善法实施后的二年间,网络募捐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通过登记或认定,慈善组织数量越来越多,已成为网络募捐的主要力量。目前已在民政部门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共4774个,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有1293个。二是相继出台和发布《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规章制度,使网络募捐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对互联网募捐平台进行了公开招标评审指定。今年6月,民政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开了20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可为慈善组织提供募捐信息发布服务。四是“中华慈善日”前后的网络募捐活动得到了公众认可。特别是“99公益日”“95公益周”正在引导社会成为网络募捐的节日,网络募捐逐渐成为公众一年一度的生活方式。
但是,网络募捐作为一种新鲜事物,公众对它的认识还不全面,同时,网络的虚拟性与隐蔽性也使募捐行为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一是网络求助信息真假难辨,公众往往将个人求助与网络慈善募捐混为一谈。个别“骗捐”事件给我国整体慈善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极为严重的信任危机。二是由于审核不严,超业务范围的社会组织与慈善组织一起参与募捐活动,影响了慈善组织的社会声誉,也使募捐平台的审核机制与规范运行受到了公众的质疑。三是有的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上参与募捐的慈善组织数量少,募捐主体范围狭,失去互联网募捐平台的价值。
建造诚信网络募捐新机制
打造良好的诚信募捐环境,构建长效机制,需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确保慈善募捐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慈善组织作为一个社会组织,为了确保它的生存与发展,也要考虑它的运行成本和收益积累,它有诸多的权利需要政策方面的强力支持。
目前,对慈善募捐组织和平台要求的规定和义务多,而给予的权利和权益少。尤其是20家互联网募捐信息指定平台,都是不收取任何募捐成本费用,募捐成本费用由平台的支持组织全额承担。随着平台参与数量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大,平台所承担的人员成本和管理成本将会越来越大。
为了确保互联网募捐平台的可持续性,建议由民政部门通过购买的方式承担平台的相应人员成本和管理费用,或者在捐赠款中扣除最低的人员成本和管理费用,引导公众认识到募捐管理是要付出管理成本的。
其次,要及时调整慈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慈善组织的登记和认定,需要改变传统的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可把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一分为二:第一种是社会组织税收优惠,优惠的比例可少一些;第二种是慈善组织的税收优惠,优惠比例可以多一些,激发慈善组织有效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活动,承接政府相关职能。
再次,要提高捐赠主体的慈善意识。改变社会公众对慈善的认识观念。慈善捐赠既不是投资,也不是回报,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无偿捐赠,是对需要帮助人的帮助。同时,加强慈善信用建设,既要确保慈善组织的信用,也要重视捐赠主体的信用,使诚实守信成为网络慈善募捐的常态。
加强网络募捐制度化建设
尽管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但面对蓬勃兴起的网络募捐等慈善公益活动,制度建设仍然任重道远,还需加大力度,确保网络募捐的规范化管理。
一是加大慈善组织登记或认定的力度,增加慈善组织的数量。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80多万个社会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仅为5000个,数量略少。这就需要在慈善组织登记或认定方面加以具体规定,发布认定指南,加强对市(县)民政部门人员的培训。
二是构建多元而有效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通过制度建设,既有公开招标评审进入机制,也要有公开评审退出机制,让指定平台始终处于有序竞争的状态。同时,确保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由“区域性募捐平台”逐渐演化为“全国性的募捐平台”,由“特色募捐平台”转化为“特色募捐平台+一般募捐平台”,形成多元而有效的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
三是尽快成立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行业组织。随着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数量逐渐增多,业务量越来越大,相关的行业标准、行业服务和行业规范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尽管政府部门付出了较多的心血,但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所涉及的诸多行业事务应该由行业组织来承担。所以,有必要成立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行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可以减少民政部门的工作量,提高服务效率。
四是加强网络募捐职业化水平建设。201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组织编制发布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社会组织职业除原有的社会工作师以外,新增社会组织专业人员、劝募员和社团会员管理员。有关部门应借助有关高校和行业组织的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对这三类职业进行职业资格考试,加强慈善组织专业化建设,提高网络募捐职业化水平。
来源:中国社会报 2018.09.17
原文:重视募捐诚信 加强网络募捐制度化建设